陕西西安
(1)在总监理工程师、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,负责本监理合同段范围内的 道路工程监理业务;
(2)全面熟悉合同文件、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。对施工过程中的道路工程的进 度、质量进行全面控制,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,按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,发出指令;
(3)审查承包人的道路工程施工组织设计、分部及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详细的 进度计划,并检查其执行情况;监督检查承包人道路工程的质量自检体系及其运转情况;组织压实度检测及路基、路面铺筑材料标准试验取样送检;
(4)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路基、路面工程资料,制定控制路基、路面工程质量和 进度的措施及相关图表。当路基、路面工程质量、进度与合同文件或承包人的投标承诺发生严重偏差时,应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、总监理工程师报告,并提出处理意见;
(5)组织或参与本项目路基、路面工程变更、工程延期、索赔与反索赔,以及 质量事故处理;
(6)负责制订施工过程中道路工程的监理实施细则,做好监理日记,审查和指 导道路工程监理员的监理日记;
(7)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边坡防护工程资料,制订控制边坡工程质量与进度的措 施及相关图表,当边坡防护工程的质量、进度与合同文件或承包人的承诺发生严重偏差时,应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、总监理工程师报告,并提出处理意见;
(8)协助测量、试验工程师做好检测工作。
(9)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、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2024-5-17